抑揚特出音樂獎 - 獨奏組比賽

2023抑揚特出音樂獎
獨奏音樂比賽
MUSIC COMPETITION - Solo







重 要 日 程
2022 年 9 月 15 日(四):公布簡章、網路報名開始
2022 年 11 月 13 日(日):網路報名截止(報名資料最後更改期限)
2022 年 11 月 20 日(日):公布賽程
2022 年 11 月 27 日(日):全額退費期限
2022 年 12 月 3 日(六) - 12 月 18 日(日):賽程日期
2023 年 1 月 6 日(五) - 1 月 8 日(日):優勝者音樂會暨頒獎
獨奏音樂比賽簡章



















報名資格
全臺公開賽
國中組:七至九年級
國小組:一至六年級

報名日期
即日起至 2022 年 11 月 13日止(23:59)

報名方式
網路報名: 報名表單 ➤ https://forms.gle/phxnQaFeQpr1WSfx9
(亦可於本簡章頁面下方填寫)

報名費用: 2,500 元

報名需完成步驟如下:
1. 填寫網路報名表
2. 匯款/轉帳(報名表送出三日內繳費)
3. 以 Email 或 官方Line 告知繳費帳戶資訊

大會聯繫資訊:
    地址:(220668) 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34號2樓
    電子郵件:mail@chansontpe.org   請註明「抑揚特出音樂獎-獨奏音樂比賽」
    官方LINE:@chansontpe

匯款資訊:
    戶名:香頌室內樂團
    國泰世華銀行(013) 後埔分行
    帳號:054-03-002126-9
◎備註一:經主辦單位審核資料不符者,將通知於規定時間內補件;
如逾期未補件,將不受理報名,所繳交之報名費、資料將不予退回。
◎備註二:所有參賽相關資料,不予退回,如需備份請自行留存。


比賽日期
(日期若有更動,由主辦單位提前公告)
2022 年 12 月 3-18 日
◎得獎名單於當日賽程結束後公佈於比賽場地及大會網頁。

比賽地點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、香頌室內樂團 (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34號2樓)

比賽辦法
參賽組別:
國中組 7、8、9 年級組別評選。
國小組 1、2、3、4、5、6 年級組別評選。

參賽項目:
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
鋼琴
長笛、單簧管
歌唱
二胡、琵琶 十項目分別競賽。

採『單一決賽』。
決賽評審將給予評語及公開分數,按分數比例高低排定名次,決選優勝者。
1. 自選曲一首,於報名表上註記。比賽開始後,不可更改,否則視同放棄比賽。
2. 一律背譜參賽,演奏時間 4 分鐘,鈴響即停。
3. 比賽可自備鋼琴伴奏,伴奏與否將不影響比賽成績。請於報名表上註記,恕無法現場提出要求。
4. 大會評審原則為全國公開賽,若單一縣市參賽(以就讀學校認定參賽縣市)人數超過15人,將另立組別/項目,通知同一時段比賽、評分、給獎。
5. 詳細賽程於2022年11月20日起個別通知參賽者並公布於大會網站
6. 音樂獎獨奏組“弦樂”、“管樂”參賽者可透過甄選,參與開幕、閉幕音樂會之樂團演奏,相關費用另行繳交。


◎ 備註:
1. 各階段比賽報到時間請依通知信件為準,逾時(同場參賽組別/項目)視同放棄比賽。參賽者請於各組開賽前20分鐘至比賽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。參賽者需依公布之參賽次序出賽,如有突發狀況,參賽者於該組比賽結束前抵達會場,需經大會及評審同意,得安排於最末位順序出場比賽;唯參賽者有故意之情節,延遲進入比賽會場,大會有權拒絕安排、取消資格並且不予退費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2. 比賽會場開放參賽者自行錄音、錄影,大會恕不提供影音資料、連結、影像儲存。比賽場內切勿以閃光燈攝影,以免干擾參賽者演出,若有故意干擾情事大會將主動追究。
3. 比賽會場僅提供鋼琴、一般演奏用椅與演奏譜架,其它演奏或伴奏所需之樂器、特殊輔助器材請參賽者自行準備。
4. 參賽者應遵守簡章與會場公告之規定,若有未盡事宜及不可抗拒之情事,主辦單位保有最後裁定解釋權。如有其他未詳細規定之事項,得視需要隨時增修公佈,並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。

給獎辦法
各組別分別授獎優勝第一名至第六名,及優等數名(各組第一名未達85分以上,大會允可從缺;70分以下,不予給獎。)

* 參賽者皆可獲得獎狀/獎座乙式、指導教師感謝狀乙張。
* 參賽者皆可獲得獲得分數及評語。
* 參賽者皆可獲得「2023抑揚特出音樂獎」得獎者音樂會門票2張。
* 各組前六名將由大會通知參賽者就讀學校予以表揚。

《第一名》一名: 獎狀/獎座乙式。受邀於2023年1月6日(五)~1月8日(日),台北市中山堂光復廳「2023抑揚特出音樂獎」音樂會中演出,於音樂會中領獎。
《第二名》一名 獎狀/獎座乙式,於音樂會中領獎。
《第三名》一名 獎狀/獎座乙式,於音樂會中領獎。
《第四名~第六名》 獎狀/獎座乙式,於音樂會中領獎。
《優等》數名 獎狀/獎座乙式,賽後領獎。


注意事項
◎ 備註:
1. 報名資格不符或資料填報不實,經查證屬實者,一律取消參賽資格,賽後發現者,取消得獎資格及獎勵,名額不予遞補,且不得再參加本賽事。
2. 各組優勝者,須配合主辦單位安排之得獎者音樂會及相關活動,不再另支演出費及相關費用。其演出之錄音、錄影著作權應歸屬主辦單位。主辦單位有權播放、出版相關影音資料,參賽者不得有議或請求報酬。
3. 得獎者之指導老師(可以為教師個人或音樂教育單位)由大會頒發指導證明乙張,指導老師以一名為限,請詳填於報名表單。
4. 獎狀及評語表請於成績公告時至報到處領取,大會恕不負保管責任。獎狀無法現場領取者,可於現場填寫寄件地址並繳交掛號郵資80元,賽後由大會代為郵寄。未於現場領取獎狀或評語表者,請於賽後一個月內請大會代為寄送,逾期不予受理並不予保管。
5. 若各組/項目前六名因個人因素無法於「2023抑揚特出音樂獎」音樂會中領獎,請委託大會代為郵寄,收取郵資80元。
6. 若各組/項目第一名因個人因素無法於「2023抑揚特出音樂獎」音樂會演出,大會將不遞補第二名。

評審及評分
1. 評審之評分為比賽之最終結果,不接受提出再議。
2. 單項場次參賽人數30人以上者聘請評審7人,未達30人則聘請評審5人,未達15人則聘請評審3人。評分方式:評審7位,將去除最高及最低分,其餘5位分數平均計算;評審6位時,將採出席評審委員之總平均分數做為第7位評審委員之評分,再平均計算。評審5位(含)以下時則採全部分數平均計算。 3. 比賽成績於該組比賽結束後立即現場公布,並於賽後公布於大會網站。

退費辦法
1. 報名後因故無法參賽者,得於 2022年 11 月 20 日前以信函、e-mail方式,檢附報名資料(參賽者姓名、項目組別)、退款銀行名稱及帳號申請退費,大會將全額退費(扣除匯款手續費30元)。
2. 2022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12 月 10 日止申請退出比賽者者,大會將收取手續費 1,000 元,餘額退還參賽者。
3. 2022 年 12 月 11 日起不再受理退費申請,但有下列情況者例外:比賽資格經審查不合格者。參賽者本人發生重大傷病或直系親屬因故傷亡時。因遇颱風、地震、豪雨、水患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時。因交通中斷或搭乘之個人、公共交通工具因故停駛,致無法參加當日比賽。符合以上條件而無法參賽者,得檢附相關書面證明向大會申請全額退費(扣除匯款手續費30元)。
4. 退費款項將由大會以匯款方式直接退還參賽者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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